涉賣過期食品 前松青6員工被訴

前松青超市位於台中市的4家分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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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年前被衛生局查獲涉嫌將若干食品偽造有效期限重新貼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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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熱製成便當販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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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地檢署昨依詐欺未遂、偽造文書等罪起訴起訴4名店長及2名店員。檢方查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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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製成便當的食物包括滷牛腱、地瓜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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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鳳爪、滷蛋、黃金魚塊、滷海帶、蒟蒻唇菜、嫩薑、五香豆干、昆布、辣高麗菜、甜麵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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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期限為前年10月5日至同月13日不等,至同月14日已逾保存期限。涉嫌販賣過期商品被起訴的店長及店員,包括豐原區三豐店李姓店長、大甲區大甲店魏姓店長、南屯區黎明店楊姓店長、中區光復店黃姓店長,及洪姓、黃姓2名店員等6人。起訴書指出,三豐店李店長將過期的醉雞、油雞、皇帝菜、香酥柳葉魚,重新組合包裝成迷迭香雞腿、挪威鯖魚、紹興醉雞便當,欲販售給客人,市府衛生局人員前年10月14日前往稽查,發現熟食製作區垃圾桶內有過期食品的保鮮膜包裝(含原始標籤),查獲賣過期便當。黎明店楊店長及洪姓店員進貨的台灣澎湖特級花枝丸,保存期限為前年9月11日,但楊偽造保存期限為10月14日,販賣給不特定客人食用;光復店黃店長及黃姓女店員,明知鬍鬚張蒜味香腸有效日期為同年6月5日,卻於10月13日將香腸烤熟後,販賣給客人。另魏姓店長在紙條上記載「麻煩下面(冰箱)裡面的小菜做便當消化掉,油雞跟牛腱也可以」,將紙條黏在烹調作業台上,並將過期食品貯藏於烹調區的冷藏冰箱內,指示次日早班人員將過期食品再行加熱組合後,製成便當販賣,被衛生局人員稽查查獲。魏姓店長承認寫紙條指示早班人員,他供稱,冰箱內的小菜,雖然已過期,但還沒有壞掉,丟掉可惜,所以才會拿來製作便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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