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洪姓國人今年五月與菲律賓籍女子在菲國註冊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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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結婚登記證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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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國將洪先生國籍寫成「Taiw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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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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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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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駐菲辦事處認定國籍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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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卻要求洪先生自行向菲當局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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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則不能發給他太太結婚簽證。洪先生努力兩個多月未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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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迄今無法和妻子團圓。
眼見妻子臨盆在即,急得向立委求助。
立委蔡錦隆辦公室日前接獲洪母陳情,洪先生六月就花錢請仲介幫忙,向官方要求更正,至今無下文;雖然洪妻是菲國人,但她透過當地朋友向菲國官方詢問,也無法得知進度。洪先生日前有事趕回台灣,獨留七個月身孕的妻子在菲律賓,家人都很擔心。
蔡錦隆表示,洪妻原以工作簽證來台,在工廠中與洪先生相戀;後來洪先生陪洪妻返菲,並在菲國當地登記結婚,也取得民政廳發給的結婚登記證明。外館發現菲國發給的結婚證明書上,將洪先生國籍記載為「Taiwan, China」而非「Taiwan, R.O.C(台灣,中華民國)」,不應要求洪先生自己向當地民政廳申請更正,應主動協助國人向菲官方交涉。
「外交部太沒警覺性!」蔡錦隆說,他認為廣大興案後,菲國政府是故意誤植我國國民的結婚登記資料,從洪先生案例可發現,外交部、駐菲辦事處都處於被動,未能積極為國民解決問題,只是消極的要國民向菲國申請更正。
蔡錦隆表示,向外交部反映後,外交部允諾會著手了解,並要求菲國加速資料更正,預計月底就能取得更正後的結婚登記。
外交部發言人高安說,駐菲辦事處已派人聯繫洪先生,基於人道考量,將以權宜救濟措施處理;由於洪先生結婚面談事實正確(非假結婚),只要洪先生出具他向菲國提出的「更正申請書」,駐菲辦事處會先在國籍欄上蓋下校正章,完成後續程序,馬上核發洪妻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