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昨天通過「行動寬頻業務網路漫遊政策」,
排名系統
,開放在偏遠地區,
關鍵字如何操作
,電信業者可以「國內漫遊」。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昨天通過「行動寬頻業務網路漫遊政策」,
客戶管理系統建置
,開放在偏遠地區,
客戶管理系統建置
,電信業者可以「國內漫遊」,
網路代銷
,主要是為了降低數位落差、促進普及服務、確保偏遠地區民眾消費權益及寬頻近用權。目前只有亞太電信向台灣大「借網」,這項政策也被視為是為亞太電信解套。NCC正在立法院送審的電信管理法中,原就有共網、共頻法規。這也是電信事業第一次出現法規還未通過,政策先上路的狀況。 NCC官員表示,依規定,電信經營者想要「漫遊」其他業者網路,首先要先依規定完成一定比率的自有網路建設,其次是要申請變更事業計畫書並獲得核准,兩樣都通過後,業者彼此間可以訂定漫遊規範。漫遊服務一般是指用戶出國時,國內電信業者與外國業者簽訂合約,讓用戶在海外地區得以上網、通話。NCC表示,電信管理法(草案)已引入業者間漫遊及網路共享概念,5G相關會議中也顯示業者有網路共享需求,因此開放在符合公告的偏遠地區,得由經營者間協商訂定漫遊服務。NCC指出,國內漫遊有助於行動寬頻服務在偏遠地區的延伸,有效提升網路資源使用效率、彈性與活用,對於行動寬頻市場不會造成不公平競爭。亞太電信向台灣大租用網路,先前一直強調是「漫遊」,但NCC認定是「借網」,不符合現行法規,亞太電信與台灣大已經屢次被罰款。NCC官員表示,現在開放的是偏遠地區漫遊,並非全面網路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