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廣告不實 代言人若知情同樣要罰

律師施宣旭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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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惠心若聲稱自己是在不知情的狀況下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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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難構成刑法詐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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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若行政機關認為代言人知道業者廣告不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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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惠心就是違法行為的共同實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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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依食品衛生管理法對業者裁罰四萬元以上、廿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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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言人同樣要被罰。
歌手方季韋(藝名方季惟)曾在電視購物台代言「酵素」食品廣告,因廣告內容過於誇大,曾被新北市衛生局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罰四萬元。
【記者莊琇閔/台北報導】連惠心到底是菁茵荋生物科技公司經營者或是代言人?外界霧裡看花。據經濟部商業司登記資料,連惠心未掛名董監事,但是她多次接受媒體訪問,她對禁藥事件要不要負刑事責任,還需檢調釐清。
菁茵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登記於二○○八年五月二十日成立,公司負責人為孔繁曦,登記資本額兩千九百萬元。連惠心好友曾心怡是公司總經理,她多次與連惠心接受媒體訪問,暢談創業心路歷程。
菁茵荋官方臉書粉絲專頁,七月十六日貼上連惠心接受主持人沈春華訪問的影片,標題為「菁茵荋總裁連惠心─我不是女強人」。員工也貼文表示,連惠心在公司裡為了推出好產品,和員工零距離溝通,就像大姐姐親切。
連惠心在節目中受訪表示,她認識美國的研發團隊,自己也對發展品牌有熱情,因此一拍即合。影片中可見她在公司中穿梭,與員工開會的情形。
另外,今年九月出刊的今周刊也刊登連惠心與好友曾心怡的創業故事,報導中指連惠心五年前創業,因為沒技術、不會行銷,五年「燒掉」六千萬元,還一度被股東唱衰,現在菁茵荋生物科技轉虧為盈,並進軍大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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