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地院法官 判國安局監控合法

美國紐約州聯邦地方法院法官波利廿七日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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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安全局(NSA)大規模蒐集民眾電話通聯紀錄和網路資料「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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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月初另一聯邦法官「可能違憲」的裁決結果完全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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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起爭議可能上訴到聯邦最高法院。
波利在判決書中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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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衡平等和大眾利益之間的利害關係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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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定政府的監聽行為合法;私人資料免遭他人搜索、取得為公民的基本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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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非絕對權利。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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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蒐集民眾電話資料唯一目的是調查和阻止恐怖攻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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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證據顯示這些資料挪作他用。
波利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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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SA的監聽計畫是九一一恐攻之後必要的額外措施,因為它使美國政府得以拼湊零碎的瞬間通信,進而反擊凱達組織利用科技遠距策畫並執行國際恐怖攻擊的陰謀。
波利說,如果美國政府在二○一一年的九一一事件前進行相關計畫,可能有助於提供關鍵性線索,甚至可能阻止類似九一一這樣的恐怖攻擊發生;而政府蒐集資料的做法也可視為對凱達恐怖組織網路的反擊。
華府美國聯邦地方法院法官雷昂本月稍早裁定,NSA此舉可能違憲。雷昂指出,監聽計畫可能違反美國憲法第四增修條文禁止不合理搜索及扣押的規定。
波利的判決等於駁回了美國公民自由聯盟(ACLU)提起的訴訟,ACLU法律部門副主管傑佛發表聲明指出,對此判決深感失望,因為這個判決曲解法令,低估政府監控對隱私權的影響,並誤用狹隘和過時的前例來解釋憲法保障的核心,因此打算上訴。
美國司法部發言人卡爾說:「我們很高興看到這樣的判決結果。」
法界人士指出,如果ACLU上訴,而上訴法院有不同見解或裁定監聽計畫現有執行方式違法,聯邦最高法院極可能受理全案。
維吉尼亞大學國安問題專家特納表示,如果上訴法院並未裁定監聽違法,聯邦最高法院可能不予以受理。
美國總統歐巴馬日前表示,監聽計畫或可透過多種方法調整,使它受充分監督並透明。該計畫蒐集美國公民撥打的電話號碼與持續的時間,但未蒐集通話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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