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大集團創辦人馬志玲夫妻因元大投信結構債弊案,
自然排序
,各遭判刑七年四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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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檢署另查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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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大證券的法律顧問陳世寬為替馬家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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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唆前協理曾鴻展作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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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依偽證罪嫌起訴陳、曾。
馬志玲家族為避免處理元大投信的結構債將產生數億元損失,隱瞞這項重大訊息,讓元大證券成為元大投信大股東後,再陸續出清結構債,讓元大證券承受四億多元損失。
檢方起訴指出,馬家投資的騰達投資公司,二○○五年底以附賣回的交易方式,向元大證借款五億多元;金管會告發後,檢調查出,陳世寬和元大證券、元大投信等公司人員討論後,為了替馬志玲等人所涉的結構債案脫罪,二○○八年七月間,涉嫌指示曾鴻展在接受檢方訊問時,謊稱二○○五年底的一筆交易是轉帳錯誤,隔天發現才轉帳回來。
曾鴻展明知該筆交易是事先計算好才下單,仍配合陳向檢察官作偽證。後因結構債案經北檢起訴,曾鴻展在台北地方法院審理時改口稱當時的供詞是陳世寬的指示,北院隨即向北檢告發兩人。
陳世寬是知名律師,妻子為法務部國際及兩岸司長陳文琪,五年前陳文琪任法務部檢察司司長時,媒體報導陳世寬在二○○七房價飆漲時,以每坪七十六萬元優惠價格購得一品苑豪宅,法務部為此調查,雖證明陳文琪的清白,但陳文琪不願留下讓人攻擊的空間,堅辭檢察司長,轉調參事,如今再因為丈夫涉嫌教唆偽證受到波及。
檢方指出,兩人涉及的偽證罪是七年以下的徒刑,本案不能易科罰金,陳世寬如被判刑一年以上,將喪失律師資格。
陳文琪昨天說: 「這是他(其夫)自己的案子,相信他會妥善處理。」她表示,元大案是其夫陳世寬任職的法律事務所接的案子,她不了解內情,她從未干涉辦案,她無法代其夫表示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