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衛生局公布今年1到6月食品、藥物及化粧品違規廣告查緝成果,
關鍵字優化
,共開罰622件,
專業網頁設計
,裁罰金額將近3000萬元。 記者翁浩然/攝影 分享 facebook 北市衛生局昨天公布今年1到6月食品、藥物及化粧品違規廣告查緝成果,
網站優化
,共開罰622件,
網路行銷
,裁罰金額達2970萬餘元,
客製化網頁
,其中化粧品件數占一半以上最多,而違規廣告平台又以網路最多,占56.6%。北市衛生局因此呼籲民眾,網路購物風險較大,看到太神奇、太吸引人的廣告,都要提高警覺。根據衛生局統計上半年違規廣告中,食品類處分267件、開罰1357萬元;化粧品類334件、開罰1103萬元;藥物類21件、開罰510萬元;違規廣告也多出現在網路平台,件數達352件,其次是電視163件,雜誌與報紙74件。 衛生局參議王明理表示,食品廣告涉及誇大不實的常見類型減肥瘦身、免疫力、皮膚美容3類為主,占比11.2%到19.9%,而化粧品涉及誇大的廣告類型則以除皺紋、預防減輕或診斷治療疾病、消炎消腫3類最多,比率達13.2%到44%。王明理說,今年上半年罰鍰金額累計最高是羅威氏公司,累計裁罰165萬元;第二名是守喜公司,累計143萬元;第三名美商雅詩蘭黛公司台灣分公司、勇昌貿易公司並列,累計罰款達50萬元;4家公司分別在食品或化粧品廣告中宣稱產品可增生軟骨、硬骨或有抗皺、如同施打疫苗產生抗皺抗體等內容,或稱產品消腫效果很明顯、能促進細胞再生、膠原蛋白增生、增加肌膚抵抗力等,違規涉及誇大、易生誤解。針對違規廣告,衛生局可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第10條及藥事法第66條,處違規業者4萬到400萬元或60萬到500萬元、4萬到20萬元或60萬到500萬元、60萬元到2500萬元不等的罰鍰。對此,記者打電話採訪詢問4家公司,欲進一步了解其廣告涉及誇大等問題,但直至截稿為止,4家公司都未回應。王明理強調,食品僅提供人體所需的營養素及熱量,化粧品是人體外部修飾容貌等作用,都不具預防、減輕、治療疾病等功效;民眾購買食品、化粧品前,應堅守不聽別人推薦、不看不實廣告、不信食品及化粧品療效、不買誇大產品、不吃來源不明產品等「五不」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