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彰化地院法官葉進雄轉任律師,
,因違反律師法等案件,
,喪失律師資格,
,在外仍自稱葉律師,
,受理業務,
,欺騙涉案客戶可用金錢疏通法院,並保證可獲檢察官准予易科罰金,詐財23萬,檢察官認為他涉嫌詐欺重大,昨天向台中地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檢察官查出,葉進雄(53歲)曾在彰化地院擔任法官,後來轉任律師,期間因違反律師法及司法黃牛的詐欺案件,經台中高分院判刑3年,經法務部除名而失律師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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