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法界質疑檢察官將手伸入行政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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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長蔡清祥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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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與法官性質不同。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 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陳盈錦將接任行政執行署副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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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檢、竹檢也有檢察官調派為分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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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發法界人士議論。台北地院法官林孟皇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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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改國是會議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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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具「司法官」屬性時,不應派駐與檢察業務無關的行政機關任職,「司法人員不應有升官圖」。面對法界質疑檢察官將手伸入行政系統,法務部長蔡清祥解釋,檢察官與法官性質不同,檢察官須主動出擊、了解民意與現況,「能有檢察事務以外的磨練是件好事」,何況這些調動都屬「部內體系」。 司改國是會議期間,檢察官定位究竟是行政官還是司法官的爭議不休,法務部提出的改革方案中承諾,檢察官不得領取辦案獎金,不再派駐檢察官至與檢察業務無關的行政機關任職。司改國是會議結束不久,不但有檢察官派任為行政執行署分署長,本周更調入了包括副署長在內的三個空缺;林孟皇說,檢察體系一遇到人事變革就是鐵板一塊,因為牽動的是檢察體系的「升官圖」。為避免檢察人力搶占政風、行政執行體系的高階職位,法務部前部長邱太三曾承諾,除行政執行署長、重要院部的政風處長,不再派檢察官擔任檢察事務以外的行政首長職務。林孟皇感嘆,講好聽是「一審優秀檢察官可逕升首長、副首長」,其實是悖離司改決議,公務人員有升官圖是正常的,但司法人員不該有,當檢察官占了行政執行署首長位置, 相對就減少行政執行官升遷之途,無異是打壓士氣。蔡清祥說,行政執行署的業務與檢察官工作並非無關,檢察官常偵辦重大金融、環保案件,外派其他單位有助提升辦案經驗,若限制檢察官終身從事檢察工作,說不過去。他強調,上任後曾宣示要「讓同事重燃對工作的熱情」,表現優異的同仁若有機會到其他單位歷練,對於拓展眼界有很大助益。法務部指出,刑事訴訟法規定沒收物、追徵財產的變價、分配及給付,檢察官必要時得囑託行政執行署協助,兩機關「業務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