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姓男子熱中宗教與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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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受不了他以「神的代言人」自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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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曾暴力相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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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兩名女兒離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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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提離婚訴訟。士林地院審理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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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要求法官立刻判妻女返家「不得有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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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認為張對妻子只會威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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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人分居婚姻難以維繫,判准離婚。
張的兩名女兒證稱,爸爸強迫她們起床禱告十分鐘,「不然媽媽會死掉,會有癌症,我就要娶新老婆。」法官判兩人由母親單獨監護,但張仍可和女兒約定見面。
張妻指控,丈夫篤信宗教,也對政治狂熱,只要心情不好就罵人、敲打廚具,母女三人都活在恐懼之下。她說,以往丈夫只對她施暴,但現在因不滿大女兒衣著,小女兒看韓劇有性侵劇情,竟他罵「淫亂」,還拿鐵柄掃把揮打;只要她們不合丈夫的意,就被認定「違反上帝的意思」。
張否認指控,說自己出生就受洗「根正苗紅」,除攻讀博士,也準備第三個碩士學位,有強烈文人氣質,不可能強迫妻子。他說,去年大女兒在家練鋼琴時衣著失當,隔天禱告後,要求十七歲的大女兒接受「打屁股」處罰,未料妻子衝上前阻擋,他才打傷妻子。
法官開庭時詢問張「你覺得這樣處罰小孩是適當的?」張說「這是萬不得已的,為了小孩好,我必須這樣做。」他還說「我堅守結婚誓言」不會離婚,並要求法官判妻女返家團圓。
不過法官調查發現,張在妻女離家後,傳簡訊給妻子聲明「兩條路」,一條是恢復「家庭祭壇」,成為真正的基督化家庭,否則就離婚且不得再回家,入侵者將報警。法官認為簡訊只見威嚇,毫無夫妻間關懷情意,且他與妻女分居,婚姻難以維持,張妻提離婚訴訟於法有據,准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