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巴黎有一棟爬滿藤蔓的老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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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裡面住著12個小女孩…最小的那個就是瑪德琳(Madeline)」…許多人或許對這個故事的開頭非常熟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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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1939年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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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住在巴黎寄宿學校的小女孩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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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風靡了一代又一代的讀者。
創作《瑪德琳》的奧裔美籍藝術家白蒙(Ludwig Bemelmans)在世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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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對他的妻子說:「瑪德琳將是我們的社會保險。」當他1962年因病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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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下只擁有價值20萬美元的房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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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正如他所預料,他留下的《瑪德琳》如今已演變成價值數百萬美元的家族事業。
《瑪德琳》的繪本在全球銷售超過1,300萬冊。除了白蒙生前出版的六本外,白蒙最小的外孫約翰也重拾外祖父的畫筆,2001年推出《瑪德琳說謝謝》,至今已出版六本續作。而且從1952年起,《瑪德琳》已多次改編成電影、電視劇、卡通,並有各式各樣周邊商品。
不像蘇斯博士或阿嘉莎‧克莉絲蒂等作家的文學遺產,《瑪德琳》仍有潛在的巨大經濟利益未被開發。只是缺乏與時俱進的法律觀念,讓白蒙家族吃盡苦頭。
77歲的芭芭拉是白蒙唯一的女兒,目前握有白蒙全部遺產,包括11本童書、約20部文學作品與眾多畫作。芭芭拉不曾制定明確的智財權繼承計畫,雖然約翰持續出版《瑪德琳》續作,但她與約翰間沒有任何正式授權協議。這代表她去世後,她的三個兒子將共有《瑪德琳》的版權。
白蒙逝世後,芭芭拉和她母親曾拒絕迪士尼豐厚的收購提議,因為她們相信白蒙不喜歡華特‧迪士尼。1990年代初,她們與迪士尼旗下DIC娛樂公司簽訂改拍《瑪德琳》的電影協議,並授權販賣相關產品。隨後她們極不滿意DIC推出的周邊商品品質低劣,卻發現已簽訂永久授權協議。
為了撤銷授權,芭芭拉花17年打官司,光律師費就100萬美元,最後終於在2008年達成和解。現在芭芭拉已另行授權數十家美國、日本企業,各自生產《瑪德琳》的拼圖、衣飾與各式玩具等周邊商品。
然而最大的隱憂是白蒙家族至今仍未替《瑪德琳》的名稱或人物註冊商標。待2034年白蒙擁有的版權期限屆滿後,任何人都能印製《瑪德琳》的繪本,但若有國際商標權的保護,白蒙家族將保有製作相關電影與產品的權利。
(綜合外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