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銀董事長室專委張明田被控透過弟媳巫春香當人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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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入台南市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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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春香再將高價賣給張明田的永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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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賺取4億多元價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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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約支付的價金來自中信內湖購地案不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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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明田、張明人兄弟偵查中被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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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今起訴張氏兄弟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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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審後,法官晚間裁定張明田8000萬元交保、張明人2500萬元交保,均三限,每周各到派出所報到一次。中信銀2012年擴充行政大樓,張明田透過永約與長虹建設投資該土地賺取價差,致中信銀損失1億8000萬元;張明田之後以51億元將土地賣回中信銀,讓中信損失7億元,2筆交易讓張氏家族獲利近9億元,一審,張明田被判15年徒刑,張明人被判14年。 檢方指控,中信銀2012年要處分台南北門路一塊土地,張明田透過巫春香以9600萬元購入,2015年再以5億2500萬元轉賣永約,賺取4億2000萬元,但永約支付的購地款來自內湖購地案不法所得。同案,檢調懷疑中信金以低於市價64億元將松壽大樓賤售給前碩河開發董座詹偉立,為釐清鑑價有無不實,搜索麗業、宏大、歐亞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帶回詹偉立、中信銀行舍管理部副理柯弘達等偵訊,訊後詹偉立以100萬元交保。此外,松壽大樓2012年標售前,市值約215億元,2015年卻以151億元售給碩河,價差64億元,檢調認為張明田與估價師勾串,製作不實鑑價報告。中信銀董事長室專委張明田(圖)被控透過弟媳巫春香當人頭,購入台南市土地,巫春香再將高價賣給張明田的永約公司,賺取4億多元價差,檢方今起訴張氏兄弟多人,移審後,法官晚間裁定張明田8000萬元交保。圖/報系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 【中央社台北12日電】前中信金控財務長張明田及胞弟張明人涉嫌中信台南土地購地案,今天被北檢起訴。羈押中的2人移審台北地方法院後,法官晚間裁定分別以新台幣8000萬元、2500萬元交保。張明田、張明人涉嫌在民國101年間低價出售一筆台南土地給張明人妻子巫春香,巫春香於104年間將這筆土地高價轉手,賺取逾4億元高額價差。檢調今年7月間展開搜索、約談行動,向法院聲請羈押張明田、張明人獲准。北檢今天依違反證交法起訴張明田、張明人等8人,並將羈押中的張明田兄弟移審台北地方法院。法官審理後,裁定張明田具保8000萬元、張明人具保2500萬元,均限制出境與出海,並每週定時向派出所報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