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將進入年底婚嫁旺季,
,財政部表示,
,舉辦喜宴或購買相關婚宴用品均屬個人消費行為,
,營業人應開立二聯式統一發票交付消費者;消費者亦不得要求業者開立三聯式發票報帳。 財政部強調,
,相關業者如未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
,將觸犯稅捐稽徵法第44條未依規定給與他人憑證的規定,
,需按稅捐機關查明認定的銷售總額,處5%行為罰鍰。,
回應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