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台南市議會議長黃郁文涉及道路徵收弊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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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刑4年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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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聲請延緩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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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檢方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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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應到案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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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卻未到案。台南地檢署表示,若拘提未到,將申請沒入1千萬元保證金,發布通緝。
黃郁文與前台南市長張燦鍙上月間已遭最高法院判刑確定,張因居住台北,南檢囑託士林地檢代執行,張昨未到案,請律師聲請延後執行,黃則在22日以時間匆促,無法安排80多歲母親和小孩為由,申請延後15日執行。
襄閱主任檢察官蔡麗宜表示,傳票是在8日送達黃的戶籍地,由黃母簽收,離執行日有20天,足以讓黃安排母親與小孩的問題,才駁回延緩入監執行的請求。
與黃郁文熟識的市議員,懷疑人不在台灣。也有人認為,黃既然聲請延緩執行,人應在台灣。目前檢警已透過各種管道追查。
台南市政府15年前辦理安南區安中路既成道路用地徵收案,在黃郁文要求下,張燦鍙及工務局官員配合違法,以「跳躍式」方式,徵收黃指定的土地,讓黃不法獲利上億元。黃另涉安南區和順寮農場開發弊案,因涉嫌收賄,一、二審都被判20年,目前上訴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