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詢「踰越免責權」 童仲彥判刑

前台北市長郝龍斌妻子高閬仙(右圖)不滿市議員童仲彥(左圖)稱她收受廠商鑽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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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童妨害名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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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也反控誣告。高等法院判童拘役5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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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易科罰金。 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 台北市議員童仲彥五年多前總質詢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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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疑當時市長郝龍斌妻子高閬仙收受廠商鑽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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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高自訴誹謗;一審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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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高院認為童「爆料」拿不出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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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踰越言論免責保障,改判童拘役五十九日,得易科罰金。童仲彥回應說,此案經過半年時間確認消息來源,已經過調查;對二審「合理懷疑,立場明顯傾向原告」,決定上訴。本案原為二審定讞之罪,因大法官釋字第七五二號解釋、刑事訴訟法修正後,原一審無罪、二審改判有罪的童仲彥,得上訴最高法院。童仲彥二○一二年十一月十五日市政總質詢時,質問郝龍斌「你老婆有沒有收過人家鑽石…工信潘董。」等語;郝回應「有種走出議會再爆料」。童隨後在議場外受訪,語氣變得小心謹慎,但仍堅持「人物證有本、歡迎法院講清」。郝龍斌妻子高閬仙認為童誣衊,提告誹謗;她說在學術界卅餘年,名譽最重要,童的言論對她傷害很大。律師葉慶元指出,事發至今童仍說不出珠寶店在哪裡,顯然捏造不存在的事實。童仲彥主張已善盡查證責任,但提出的「邱彥博」爆料錄音上下語意不連貫,意義、邏輯不明,「邱彥博」也傳喚、拘提不到人,甚至沒有珠寶商資訊,高院認為無證據顯示爆料為真,也未盡查證義務。高院認為,議員發言、質詢、提案、表決受保障,但與議事內容無確切關聯的「附隨性行為」,不在保障之列。高院認為童仲彥不是在質詢市政,而是未經合理查證下貶抑高閬仙品德與操守,事後又對媒體講述高閬仙收受工信公司四、五百萬鑽戒,「誹謗惡意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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