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連續性侵2名女子,
網路行銷顧問
,躲了18年才落網。示意圖/ingimage 分享 facebook 鄭姓男子曾以噴辣椒水、拉進草叢手法,
主機代管
,連續性侵兩名女子,
網頁設計
,躲了十八年後因再性侵一名國中少女被逮。警方比對他的DNA發現和陳年舊案嫌疑人相符,
網站優化
,在追訴期剩不到兩年破案。桃園地院昨依強姦罪、強制性交罪判鄭十年六月,
SEO
,性侵少女部分則已判刑定讞。檢警調查,
購物網站租用
,鄭男(四十九歲)二○一六年九月一日持防狼噴霧劑攻擊少女,
客戶管理系統建置
,又勾住她脖子拖進草叢,恐嚇「再大叫掐死你」,對少女指侵得逞。少女下體流血、光著腳邊哭邊跑回家,警方在現場找到少女遺留的內褲、鞋子,法院依對未滿十四歲女子犯強制性交罪判鄭七年十月定讞,鄭已入監。 警方在偵辦少女遭性侵害案時,比對鄭的DNA,發現竟和十八年前一名連續性侵犯相符。檢方查出,鄭於一九九八年八月七日凌晨騎著野狼機車,在平鎮區攔下一名廿八歲女子後,先拿辣椒水噴她眼睛,並掐住對方脖子恫嚇稱「不乖乖就範,就殺」,因女子掙扎,鄭出手痛毆她頭臉,女子遭打暈後被脫褲性侵。隔年五月十一日晚上七點多,鄭又騎車轉往八德區找尋下手目標,見另名十九歲女子獨行,從後方將她推進溝渠,再用雙手勒住脖子拉進一旁偏僻竹林中,女子雖尖叫反抗,仍不敵鄭力氣遭性侵得逞。兩女子驗傷後都在下體採集到精子細胞DNA,但當年刑事局資料庫並無相符對象,加上案發地偏僻無監視器,警方始終追查不到嫌犯下落。未料鄭躲了十八年再度作案,才在廿年追訴期滿的最後兩年落網就範。法院審理時,鄭稱當年服用安眠藥,對案發過程沒有記憶;法官認為,鄭朝女子噴辣椒水恐嚇,對方已不敢反抗仍遭毆臉、掐脖,已超越一般性侵強暴手段,根本是惡性變態行為。判決指出,鄭男為滿足性慾,連續對女子強暴、凌虐,惡性重大,他一九九八年所犯適用修法前之強姦罪,判處七年;一九九九年所犯強制性交罪判處三年十個月,應執行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