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男子王光偉不滿樂姓男子與妻有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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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夥同小舅子及友人到樂家尋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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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樂男父母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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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人活活打死。王男等人被羈押四個多月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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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議庭法官認無羈押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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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定十萬至十五萬不等交保。檢察官提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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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撤銷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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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地院昨天再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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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持原交保金額且限制住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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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諭令三名被告每周一向派出所報到,不得騷擾被害人家屬。
死者母親獲悉三人再度獲交保,步出法庭大哭「誰還我兒子」、「誰給我兒子一個機會」,並哭問法官「若角色互換,可以接受這結果嗎」?
去年八月十五日深夜,王光偉懷疑妻子與樂姓男同事有染,憤而夥同小舅子、小舅子友人等到樂家理論。一行人發現樂男準備外出,把人拉下車毆打,樂父發現兒子滿臉是血逃回家求助,下跪求情並以肉身護子。不久樂母返家,發現兒子倒地奄奄一息,跟著下跪求饒,三人見樂男無力反抗才離去,樂男送醫不治。
案件上月九日辯論終結,合議庭裁定三人交保。被害人家屬不服,檢察官提抗告,高院認發回地院,昨再開庭。
新竹地院刑庭庭長馮俊郎說,三被告相關證據已保全,無逃亡之虞,因此無繼續羈押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