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私審幼童判有罪 林俊佑:將上訴爭取公平正義

花蓮地檢署前檢察官林俊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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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發表聲明還原事發經過。圖/記者王燕華翻攝 分享 facebook 花蓮地檢署前檢察官林俊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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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6月帶兩名員警進入園區,遭檢方起訴、職務法庭判決免職。花蓮地院今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沈寂已久的林俊佑,晚間接受記者電話採訪,表明將會上訴,為公平正義奮鬥,晚間並發表聲明還原事發經過,指媒體一再引用的小女孩站在中間照片其實是他被霸凌的幼女,希望大家從整起事件脈絡作出較公平客觀的論斷。林俊佑聲明全文: 喧騰許久的所謂「檢察官闖何嘉仁幼稚園事件簿」,被職務法庭搶先劃下第一個句點,一級一審而且一庭終結,將我的司法官身分剝奪,平息眾怒。然後刑事法院看起來也不太想產生判斷上的歧異,硬是把我與園長的一大串對話中節錄一小段來說我恐嚇對方(連對話紀錄都顯示,對方當時說知道我因為女兒的遭遇而正在生氣,怎麼可能心生畏怖),實在是無奈又感慨。 或許有不少人都以為這女孩老爸當時是檢察官,所以她肯定沒被欺負、肯定只是些小事,一定是這個老爸發神經、小題大作。請問事發到現在,有誰真心關懷過這位小女孩?憑藉著猜想、看圖說故事,然後就將我這個老爸數落得一文不值。我不會說這個行為值得褒揚鼓勵,但同樣為人父母的我,也會有焦急到沒有心力去顧慮太多的時候。大家最在意的,首先就是報章雜誌不斷引用的,小女孩站在中間,好像正在挨罵的照片吧。即便是我的親人,看到都難以置信,說你怎麼可以教人家罰站聽訓呢?但那位小女孩,就是我可憐的女兒啊,她連坐下都不敢(遑論我期望她做到的:勇敢說出誰欺侮你,進而得到療癒),沒想到因此反而被操作成與事實完全相反的故事。也正因為她不敢說,才會有後續我不得不直接向女兒說過可能對她出手的孩子開口詢問有無此事的情狀。第二個,大概就是所謂的小孩脫糞事件,這點在刑事判決已經釐清此事根本子虛烏有,何嘉仁的園長以及老師都說,學生放學回家之後發現屁股沾有大便,就是她們所謂的脫糞。我帶女兒進教室是下午兩點,小孩放學回家,則是至少下午四點半以後的事,請問相距這麼遠的事,怎麼可能算我頭上?這個說法當然有問題,法院也已經確認過而排除了。第三個,就是警察同行這件事。他們是與我相識相交多年的好友,而且也與女兒熟識,也都很關心女兒的處境,所以會一同去處理這件事。這件事觀感不佳,就此我深感抱歉,但他們只是基於朋友的立場而同行。最後,我想大家或許,也開始有一點點關心了:那麼你女兒到底怎麼了?大家之前聽到的片段,就是貼紙事件、被罵身體臭…那又怎樣?不只這些啊。當時班上大約有三分之二同學長期用這樣的模式與她相處,造成她心理的創傷。老婆的友人因為不只一次看到女兒躲在教室角落,看到她也頭低低的不打招呼,覺得奇怪而告訴我們,這是我們非常在意的事。為人父母當然希望兒女快快樂樂成長,我當然也希望她的同學們都快快樂樂,所以會前往學校,希望能與學校溝通把這件事處理好,當然,結果就是這樣了。很多人想要抓著其中一個細節來論斷我的是非,我遭遇的停職、免職,甚至最後法官也就抓著一句話,就論斷構成恐嚇,都是如此。對此我也不想評論,但如果有可能,是不是能從整件事的脈絡,來作比較公平客觀的論斷呢?我曾經天真地以為我保持沉默,公平正義自會張顯。但我想或許我是錯的,公平正義需要也需要奮鬥,也需要為自己發聲,才有可能爭取得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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