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遣患病員工 資方沒違法

一名女助理稅務員因罹患精神分裂症影響工作被資遣,

台中南區安養院

,她主張「病人權益應受保障」,

台北景點介紹

,要求撤銷資遣;稅捐處主張「與她面談一百次」,

求職面試成功案例

,始終沒改善。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採信稅捐處說法,

關鍵字優化

,昨判決女子敗訴,

台灣夜店推薦

,但可上訴。這名女子二○一一年因有昏厥、焦慮狀態,

台北一日遊

,在家休養八個月,

拖鞋麵包

,後來經台大醫院診斷為精神分裂症確診,住院治療;女子復職後,稅捐處召開考績會將她列為輔導對象,指派黃姓股長與她面談卅七次。稅捐處原本決定要資遣她,但再給機會,後來又面談六十三次,才於去年五月資遣。女子主張,曾患情感性精神病,就醫後有進步,依照精神衛生法規定,她的人格及權益應受保障,稅捐處應安排另外一個職等相當的職務給她。稅捐處表示,女子不具業務所需的電腦作業能力,承諾要用下班時間去學,但四個月都沒有去;女子接受面談時會轉移話題,避談檢討的事,想拿助理稅務員薪水卻不願跟同事做一樣工作,常以身體不適要求工作減量,也缺乏第一線服務能力,稅捐處對她已善盡輔導的義務。法院認定,稅捐處的公文檔案繁雜瑣碎,還涉及民眾財產等資料,需要細心、耐心的工作態度;稅捐處既已減少女子工作量,還給較長的輔導期,沒有違法。,

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 , , , , , 。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

回應已關閉。



網路行銷顧問
SEO達人
自然排序
關鍵字廣告
關鍵字如何操作
排名系統
購物網站租用
SEO優化
台中關鍵字優化
網站優化
系統建置
台中網頁設計
台中行銷達人
行銷達人
虛擬主機租賃
網路行銷
產品代銷
專業網頁設計
排名優化
網路代銷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