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樹林某美髮院擔任助理的小卉(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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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職期間月薪低又沒勞健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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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辭職又被要求繳交6萬元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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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而找上青年勞動九五聯盟和市府勞工局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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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上午還到店外抗議。
雇主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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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學徒薪水本來就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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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職助理4個月後又辭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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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要退還學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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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則「技術都被學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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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們吃虧。」
九五聯盟表示,21歲的小卉4年前開始,就在美髮院當學徒,當時每天工作10小時,月休5天,月薪6千元;學技術後當上助理,只加薪到1萬元,比勞基法基本薪資低,也沒有勞健保。
小卉說,雇主3年來積欠她的法定權益薪水為55萬,雙方到勞工局調解,但雇主以與她沒有勞雇關係為由,只願以5萬5千元和解,調解破局。李姓雇主說,小卉來店裡當學徒時,就曾提醒她要考慮清楚,美髮行業不但辛苦,學徒薪水又不多,但她回說「不在意」。
去年6月小卉開始學剪髮時,為了不讓技術外流,才簽下她擔任助理、調薪,但她4個月後卻提出辭呈。
勞工局勞資關係科科長陳聖聰說,因雇主和小卉所簽的合約書內容未提及津貼,加上雇主未將招收學徒的訓練計畫呈報勞工局備查,調解才破局,建議雙方尋求法律途徑解決。
勞工局提醒年輕人在找實習機會、簽下合約書的同時,一定要注意自身權益,達成雙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