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建署可望於今天下班前將7件離岸風電開發計畫的同意函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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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者極力爭取在31日前和台電簽署售電合約。圖/風電商提供 分享 facebook 營建署上周一口氣通過沃旭、哥本哈根基礎建設基金、海龍及中鋼四家開發商所屬七件開發計畫的《海岸管理法》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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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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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同意函有望在今天下班前送出。不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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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順利適用今年每度五點八四九八元躉購費率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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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需在三十一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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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能源局籌設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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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與台電洽簽購售電合約。今天已是今年最後一個上班日,能源局強調,業者早已將籌設許可申請函送進來,若收到《海岸管理法》許可便會直接啟動籌設許可審查,但不確定是否來得及,可以肯定的是,二十九日以後加班處理「沒有這個打算」。 台電發言人徐造華則說,離岸風電開發業者本來持續送件審查,但先前因資料不齊必須補件,目前文件只差籌設許可;台電若收到補件,將照規定審核,一定會在符合法令的程序下完成,「預估審查時間不會太長」,但因個案不同,無法明確知道何時完成簽約。此外,上緯控股昨天公告出售持有的「海洋風電(Formosa 1 )」一半股權、百分之七點五股分,給日本電力公司(JERA Power)。經濟部能源局對此樂觀看待,表示不論股分釋出多少,最終責任還是會追溯到發起人上緯,因此對離岸風電政策沒有影響。早在上緯之前,市場上已陸續傳出達德能源、海洋風電最大股東麥格理資本等開發商的釋股消息;昨天上緯控股對外公告,因未來離岸風場投資金額大,釋出海洋能源股分有其資金規畫與財務考量。這次的交易總金額約六點三五億元,處分利益約四點二三億元,可望明年上半年完成交割,挹注獲利表現。能源局官員指出,上緯此次釋出股分來自控股公司,但海洋風電是依據電業法推動,因此所要求負責的對象,不論釋股多寡,依舊會是發起人上緯;且上緯控股公司釋股完全遵照公司法規定,海洋風電並不會受到影響。官員也說,海洋風電裝置容量約一百MW,必須投入約三百億到四百億元經費,國內單一公司沒有這麼大的財力處理,因此需要各界通力合作,即使上緯釋出部分股權,最終責任歸屬及營運仍在他們身上。上緯也說,他們仍為海洋風電的主開發者,且負責運轉與維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