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軟控告鴻海未依2013年協議支付與Android等裝置有關的權利金。令人好奇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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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roid明明是Google免費開放使用的開源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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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微軟卻聲稱擁有Android的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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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相關廠商收取權利金?原因在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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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軟主張Android系統侵害微軟多項專利。2000年代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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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軟主管指「免費及開放原始碼軟體」是種「智財權破壞者」。這類軟體由全世界開發人員共同開發,使用者可隨意修改、複製與散布。微軟2007年開始向免費及開放原始碼軟體開戰,指控Linux作業系統、OpenOffice與隨後的Google Android侵害微軟數百項專利。 微軟也藉此向三星、LG、宏達電、宏碁等多家Android裝置製造商簽署Android授權計畫協議。多數廠商為避免不必要糾紛,只好簽署。根據野村截至2013年的估計,微軟一年從Android智機製造商收取到的權利金約20億美元。微軟曾在2014年控告三星電子未支付這筆權利金。三星光是2013年須向微軟支付的相關授權金就高達10億美元,在微軟收購諾基亞後,三星就拒付這筆費用,理由是微軟收購諾基亞手機事業的行為,已違反當年合約。這樁訴訟在2015年達成和解,但條件保密。至於微軟為何不直接向Android開發業者Google收取權利金?因為Google並未靠Android直接獲利,因此微軟只能向靠Android裝置營利的製造商收取授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