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姓婦人被家人指曾經持刀追殺媽媽、還把媽媽趕出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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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親生前寫下「不孝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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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毛錢都不分給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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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她無緣繼承近千萬元遺產。
桃園地院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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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姓婦人的母親在一年多前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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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下2千多萬元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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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父親和姊姊分光,她沒分到分毫,打官司爭產。
法院審理時,李女的姊姊指出,妹妹從小不服管教,常頂撞母親,還有持刀追殺媽媽的紀錄,把媽媽嚇壞,此後不再喊一聲媽媽,都直呼姓名、長年和媽媽形同陌路。
5年前母親從美國返台,妹妹當面辱罵媽媽是豬、要她「滾回美國,永遠不要再回台灣」。
母親傷心欲絕,將被辱往事記在日誌上,還對家人說「這種不孝女,以後一毛錢不用給她」,在媽媽臨終之前,家人希望她向媽媽道歉,尋求原諒,也被拒絕。
李女的家人以她未盡孝、沒扶養過母親,還對母親有重大侮辱行為,主張沒資格分產。
法院審理時,李姓婦人承認和母親感情不好,但沒有忤逆、罵人和姊姊所說的情事、都是她們亂編的。
姊姊等人提出母親生前的日誌,其中記載「她稱我豬、甚至四次要把我趕走」,李婦的父親作證,女兒看到媽媽在家,以為是小偷,讓媽媽哭得很傷心。
李的家人也證稱,在母親病危時,大家勸她向母親道歉,李婦卻說「是誰跟誰道歉」、李的姑姑也證稱,「大嫂一提到她就氣得雙手顫抖」。
法官認定李婦和母親長期感情不好、少有互動,曾對媽媽有言語上侮辱,造成媽媽精神上極大痛苦,已構成重大虐待或侮辱,判不能繼承遺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