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社論/扣除額稅改 豈可說停就停

財政部長蘇建榮日前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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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暫緩」原本在立法院這個會期提出扣除額稅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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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被綜所稅的數字「嚇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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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籲請社會大眾給財政部一年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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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明年報稅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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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察第一波稅改對綜所稅稅基及稅收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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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盤檢討扣除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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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提出修正版本。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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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估落實修法恐怕也要二年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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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引發外界質疑扣除額稅改「踩煞車」,是政策跳票。財政部長所稱被嚇壞的數字,是指今年初的股利所得改革方案,讓綜所稅稅基變得「非常脆弱」。在稅改之前,根據105年度綜所稅申報資料,全國622萬戶申報所得總額5.8兆元,列報免稅額及扣除額3.6兆元,占綜合所得總額約62%,所以真正課稅的所得只有38%。 沒想到今年初股利稅改,大幅提高四大扣除額標準扣除額、薪資所得、身心障礙及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額度,使得綜所稅免稅額、扣除額占綜合所得總額比率已達76%,綜所稅稅基只剩24%能課稅。因此,財政部認為,如果朝野立委和其他部會提出的薪扣、長照、健檢等扣除額,稅收恐雪崩式下滑,危及稅制健全,衝擊政府財政。問題是,財政部早就知道這個情況,數字也並非十分嚇人。因為當初股利所得稅改的重點在於廢除兩稅合一,等於是對股利所得者加稅,而為爭取廣大民眾的支持,財政部主動提出提高標準扣除額,以及薪資所得、身心障礙及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額度等配套措施,那時就已有綜所稅的稅收損失做為交換籌碼的心理準備,怎麼會今天才突然發現綜所稅稅基剩下不到四分之一。更何況,股利所得稅改對稅收的衝擊,不能只看綜所稅。當初為了降低稅收損失,財政部也提出加稅的配套措施,包括將營利事業所得稅的稅率由17%提高至20%,外資的未分配盈餘稅負抵繳5%取消,扣繳稅率也提高1個百分點。財政部當初就根據財政資訊中心的所得稅申報資料,計算降綜所稅、增營所稅的結果,最終結果的稅收淨損失不過198億元而已,也已經反映了綜所稅稅基只剩24%的部分。如果還要等明年綜所稅申報之後,觀察第一波稅改對綜所稅稅基及稅收的影響,豈不是表示財政部對於當初透過申報資料計算的稅收損失沒有信心?營所稅今年就已經增加了,又怎能視而不見?更何況,198億元的稅收損失,占稅收總額2.3兆元的1%都不到,並沒有到嚇人的地步。再說,租稅改革應當重視的是對公平與效率的影響,稅收損失並非首要考量。因此扣除額稅改,無論朝野立委提出多少種版本,財政部的最好因應對策,就是先從公平與效率面提出同意與否的答案,而不是以稅收損失為唯一考量。如果是立委們出於政治考量的扣除額提案,公平面或效率面都站不住腳,財政部應當可以輕易地據理反駁,社會大眾也會給予支持,即無庸擔憂稅收損失。反之,如果立委們建議扣除額項目的增加或金額的調高有其道理,符合公平或效率原則,有助於稅制更健全合理,則即使造成稅收損失,財政部理當支持並推動。例如大法官指出薪資所得者無必要成本費用之扣除違憲,基於公平原則,財政部即應儘速制訂給予薪資所得必要費用扣除的法規,稅收損失則非懸念。最後,任何減稅方案,包括財政收支劃分法、預算法、稅捐稽徵法、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等法案,本來就都要求涉及超過5,000萬元之租稅減免者,應經審慎稅式支出評估程序,始可採行。針對綜所稅扣除額的提高,或是各部會拚命開出減免稅方案,財政部何不就以稅式支出評估機制來嚴格把關,總比用表面嚇人卻不客觀的數字來做為決策依據強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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