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投法》過去「雙二分之一」的超高門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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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年被詬病為「鳥籠公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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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致國人近年對公投興致缺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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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今最近的全國性公投案已是10年前。公投法去年底終於完成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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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降門檻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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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廢除有提案否決權的公投審議委員會,原以為公民投票權有望復活,未料中選會竟成新的「緊箍咒」。公投法修正後,第一輪公投提案今年熱烈起跑,但遭絆倒的跑者倒不少。除了行政院前院長陳冲的負數票提案,成為史上第一個遭中選會駁回者,他直接一狀告上法院之外。其他藍營公投領銜人,有的提案內容被中選會要求更動,也有的補送連署書遭拒,絕食抗議中。 除此之外,國民黨推動的「反核食、反空汙、反深澳電廠」3項公投案,也遭中選會以「數量太大」為由拒絕簽收,而收下後,又不到一周就對外宣稱有「死人連署」、大量抄寫等偽造文書情事。但事實上,光是國民黨3案,連署書就高達145萬6966萬分,若加上其他公投案,中選會竟能在短短一周就完成清查,更罕見的大動作對外發聲指控,邀集警政署刑事局、法務部調查局與內政部等,準備進行刑事告發。姑且不論中選會證據有幾分,疑點有二,第一、中選會身為公務機關,未經警政與法務機關調查就先對外放話,公正立場有待商榷。第二、國民黨8月27日遞交連署遭拒,中選會火速在百萬分連署書中找到所謂的「1%死人連署」,不到一周、於9月3日就對外宣稱有違法情事,辦事效率之快異於常態,令人驚嘆。中選會的指控,立刻就遭戶政事務所基層人員爆料,「連署書仍在輸入身分證資料造冊階段,根本還沒開始查對」。且說穿了,針對國民黨三案的指控,若中選會依公投法修正內容建置電子連署平台,狀況根本不會發生,但中選會忙著駁回提案,始終沒時間正視自己未善盡法律義務的缺失。根據現行公投法,中選會沒有職權針對內容作審查,更無權判定公投案有無違憲。去年通過的《公投法》,乍看還權於民,但政府的政治審查黑手仍然無所不在,中選會不僅能取代公投審議委員會的角色,要求修改公投提案內容,更變本加厲充當大法官職權,認定提案是否違法違憲。台灣公投等了十幾年終於飛出鳥籠,卻仍躲不過中選會的緊箍咒,令人唏噓。國民黨立委吳志揚(左起)、曾銘宗、黃昭順日前赴中選會主委辦公室抗議,在主委辦公桌上擺置標語。圖/報系資料照 分享 facebo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