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通過軍人年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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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蔡英文舉行記者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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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自己面對軍公教年改的心路歷程。 分享 facebook 邇來每一個有軍公教成員的家庭大都悶悶不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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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身年改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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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沉重愁緒壓在心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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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攪亂了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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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攪亂了生活。七月一日,苦悶一起達最高潮!這種打著「社會正義」之名進行最劇烈的剝奪,讓退休軍公教族群弄不明白自己究竟錯在那裡,非得被砍到連聘請看護都有困難。原以為憑藉平生努力獲致的起碼溫飽,怎知走到老年,路卻愈走愈窄了?這難道不是「晚景淒涼」嗎?或許有人會說:「鷦鷯巢林,不過一枝;偃鼠飲河,不過滿腹」,生活滿足基本所需即足,軍公教人員應量能割捨,遵從服膺。唯真的諸事妥貼,讓這群軍公教可安心釋懷嗎?顯然不是,面對這莫須有的「奪財」之災,更何況在一小撮改革者口中,他們已變成貪得無厭的反改革者,多少委屈與自憐,感覺一張臉無處安放,只能像逃城似的躲回家裡,不敢面對社會。誰活該倒楣呀? 雖然蔡英文總統日前發表了談話,代表國家說聲抱歉,並感謝軍公教同仁的體諒。但先前的汙衊和羞辱記憶,不會隨時間而稀釋。年改法案溯及既往,即使基於國家財政上的重大公益考量,仍舊難符比例原則的檢驗;何況溯及既往的年改法案侵害退休軍公教的財產法益,卻未同時附有合理的補償措施,違憲情節可謂明顯而重大,已然危害法治國的存續。這種讓退離者不滿,讓在職者懷疑的改革,不僅失卻了政府公信,也葬送掉軍公教對國家的信任。執政者別以為完成修法即完成改革,那就定調偏失了。法治精神不只要求一個形式法治國,更要建立一個保障基本權及人性尊嚴的實質法治國。因此,在年改上,形式多數決原則能否凌駕實質的憲法價值?不無疑義。大法官於月前作成之釋字第七六四號解釋亦認為:不真正溯及既往之法律應有「適度之過渡條款或其他緩和措施」,以兼顧其權益之保障。撇開法理爭議不談,改革不僅難讓軍公教心服,亦未為社會大眾全然認同。面對突來的變故,在心態未完成調整應變之下,軍公教族群消費力道的降低,固然令消費產生壓抑作用,但更令人憂形於色的是,其為社會、經濟帶來的連鎖效應,勢必讓經濟景氣復甦全面趨緩,讓全民共同承擔因軍公教年改致收入均減少的事實,結果自是得不償失!民無信不立,更何況是政府。兵少,軍強可以以寡擊眾,糧缺,士氣高昂可以退敵;一旦乏信,則國家前景堪慮矣!政府該以更細膩的施政作為,精準節制負面議評,消弭軍公教的憤怒,不能把信任和感受這類的心理現象棄置不顧。如蔡總統所言:「把台灣面對的困難一項一項克服,這就是我的工作」,當然更是政府各部門的工作。為追求年改的最佳化實現條件,任何有助於平和年改的手段都應努力,包括修補那份信任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