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姓婦人帶強力磁鐵和防竊探測器到大賣場行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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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法院考量她長期因焦慮症就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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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得易科罰金。記者王宏舜/攝影 分享 facebook 曾為男性的田姓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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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走硬碟、洗髮精等多項商品但失風,一審依加重竊盜罪判她七月徒刑;田不服上訴,台灣高等法院考量她長期因焦慮症就診,改判六個月、且得易科罰金,全案定讞。五十五歲的田姓變性人曾是攝影師,五年前結識渴望當模特兒的紀姓女子,邀對方到香港外拍,卻乘機向女子表白「當我女朋友」。紀女認為兩人年紀懸殊、不適合而拒絕,事後疏遠。田寄恐嚇信到紀女嘉義老家,要求歸還名表與項鍊,否則將在色情網站公布她一千五百張裸照,被依恐嚇罪處拘役五十日。 田後來多次犯竊盜、偽造文書,二○一五年在一起竊盜案審理期間變性,還改名如同知名女歌手;出庭時,田辯稱「偷來的東西拿去賣,希望少跟太太拿錢」。二○一六年五月,田到賣場搜刮市價一萬三千多元的商品,她先以防竊探測器掃描商品包裝,檢查是否有磁扣,又拿強力磁鐵吸除部分商品的磁條。高院開庭時,一群中學生以為是女歌手涉案,搶著旁聽「看偶像」,看到被告時愣傻。田請求鑑定有無強迫症或精神疾病,讓她無法辨識做錯事。高院囑託台大醫院鑑定,醫師訪談田和她妻子,檢查精神狀態、測驗心理,結果認定她未符強迫症、病態偷竊症,較可能是廣泛性焦慮症、非特定憂鬱症,但未達臨床診斷準則的性別不安、需長期觀察才能確診的人格障礙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