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走別人信箱文宣…依竊盜起訴

基隆地檢署檢察官周啟勇說,

微波食品

,信箱屬住戶私領域,

網路代銷

,信箱內的東西就是私有東西,

網路行銷顧問

,「就算是垃圾傳單也不能拿。」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 六十四歲王姓男子與街坊劉姓男子因都更意見相左,

租車

,去年經過劉家門口時,

網購年菜

,見劉信箱內有反對都更文宣隨手拿走,被劉的鄰居目睹,通知劉報警;王堅稱沒有竊盜犯意,仍被基隆地檢署依竊盜罪嫌起訴。基隆地檢署新聞發言人周啟勇說,王、劉為了社區是否要進行都更多次爭執,王贊成都更,劉則反對,彼此早有心結。去年八月三日,王經過劉家門口拿走信箱內串聯反對都更的文宣,並非一般廣告傳單;劉堅持提告不和解,檢察官偵結後起訴。周啟勇強調,信箱屬住戶私領域,信箱內的東西就是私有東西,「就算是垃圾傳單也不能拿。」拿人家東西,行為上就屬偷竊。法界人士說,竊盜屬公訴罪,無法撤告,但和不和解會影響量刑;普通竊盜刑責為五年以下徒刑,可易科罰金,王如果最後能和劉姓鄰居和解,因竊盜標的物價值很低,可能獲判緩刑。,

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 , , , 。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

回應已關閉。



粉絲團經營
關鍵字達人
系統建置
專業社群行銷
網站排名如何操作
關鍵字優化
網站優化
專業社群行銷 台中
網路代銷公司
專業社群行銷 台北
產品代銷
網站租用
關鍵字如何操作
自然排序
社群行銷達人
台中關鍵字優化
主機代管
網域申請
FB粉絲團經營
專營FB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