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C女士來信
婚齡32年的57歲職業婦女C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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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一路走來坑坑疤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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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經妯娌不和、先先企圖性侵兩個女兒、家暴等等事件。在女兒需要她挺身而出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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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卻因經濟因素的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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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勸服女兒們委屈下來。如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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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父親粗暴的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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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僅兩個女兒回不了原生家庭;夫妻更因C女士目前以更年期為由拒絕同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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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揚言要去找別的女人而瀕臨破裂。
C女士日前在夫妻吵架時順勢提出離婚,現在卻舉棋不定,慌亂不已。
A:我的意見
C的兩個女兒,成長期先後因父親性騷擾及企圖性侵(女兒大叫掙脫,被C發現);以及長期打罵、恐嚇、羞辱、丟東西、大人吵架、遷怒小孩等惡行而受害無窮。本來讀資優班的長女功課一落千丈,五專年年重修,畢業後就留書離家,結交一位在科技業工作、有點混的男友。因要結婚所以回家見父母,卻被女父轟出去。兩人沒分手,但從此又吵又打,女兒被打驗傷、墮胎三次,最後又子宮外孕,拖了幾年才分手。現轉性女女戀,與女友同居,工作總算安定下來,每個月還給C兩千元零用。
二女兒與軍中同袍相戀三個月即奉子成婚,對方父母來提親時,C的丈夫拒不出面,連婚禮也經苦勸才出席。女兒想回家坐月子,卻又被這父親堅決反對,結果二女兒與父親也決裂了。
一個家四分五裂,夫妻終於也爆出要離婚。離婚這種事只有自己才能決定。二十幾年前該離而未離,父母的長期爭吵與家暴,小孩一定受到傷害。該離的當時沒離,現在女兒都長大離家了,C應該也沒有經濟考量。要不要離婚、能不能分、想不想分,就看C自己了,誰都沒有辦法替她作主。
寫信給廖輝英:glory2828@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