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姓男子去年8月因左後腰疼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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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新北市板橋區亞東醫院就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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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姓醫師以X光診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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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斷羅的輸尿管有三顆結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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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以內視鏡手術清除結石;但羅之後左後腰仍繼續疼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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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改到台北市立聯合醫院仁愛院區就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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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發現尚有結石未清乾淨。
羅再次經歷內視鏡手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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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後腰才不再疼痛;事後他向新北地檢署提告,認為張為他開刀治療,卻沒有將結石清乾淨,也沒有再用X光確認,涉嫌業務過失重傷害。
張姓醫師表示,羅姓男子剩餘的結石很小,他已將輸尿管撐開,預期結石將自行掉落;檢察官將本案移送衛生署醫事審議委員會,鑑定指出張的治療方式符合醫療常規,並無過失,因此將張處分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