嗆警「他媽的」 言論自由判無罪


泡菜料理

,應受言論自由保障,

下酒菜

,改判無罪。

法官錢建榮曾主張

未設專區 娼嫖都不該罰

法官錢建榮16日曾在一份判決書指出,

月亮蝦餅

,社會秩序維護法修正案規定「娼嫖俱罰」,

油雞宅配

,看似平等處罰,

好吃小菜

,實質上不公,

自然排序

,他認為未設專區之前,

網域申請

,娼、嫖、媒合者,都不應被處罰。

對於口出「他媽的」是否是意在罵人,錢建榮持獨特見解;他在蕭案判決書指出,所謂侮辱性言詞(如他媽的等),都是涉及行為人主觀評價的意見表達,相較於誹謗帶有不實事實的傳述,侮辱性言詞更應受到言論自由的絕對保障。

像「幹╳娘」、「他媽的」等,都是台灣社會長久存在的俚俗言

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 , , , , , 。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

回應已關閉。



客製化網站
行銷達人
系統建置
SEO達人
關鍵字優化
社群行銷達人
網頁設計
網站優化
專業社群行銷
網路代銷
FB粉絲團經營
SEO
關鍵字廣告
客戶管理系統建置
排名優化
網路行銷顧問
粉絲團經營
網路行銷達人
專業社群行銷 台中
自然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