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某大學林姓體育老師(70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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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月4日在校外高爾夫練習場教導高爾夫球課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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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視其中一名女生缺課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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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女生可以上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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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生因多次缺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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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怕當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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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誤以為林給予補課機會,
獎牌
,前往教場上課。女生到場才知道林姓老師是單獨指導,林在教導女生擊球和調整姿勢時,從女生後方抱住胸側,觸摸女生臀部等,甚至直接將手放在女生左胸做出上提、準備揮桿動作,女生擔心被當,當時不敢吭聲。下課後女生向同學抱怨,也向學校性別平等委員會檢舉,性平會認定檢舉屬實,移送警方法辦。桃園地院審理時,林姓老師承認犯錯、向女大學道歉、賠錢和解,法官判他4個月徒刑、緩刑2年。桃園某大學林姓體育老師教導女學生高爾夫擊球時,碰觸女生胸部等處,被法院判刑。圖/報系資料照 分享 facebo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