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董事改選決議 法院撤銷

大同股東、欣同投資顧問法定代理人林宏信昨(1)日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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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已判決大同九位董事、獨立董事當選決議應予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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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大同公司派一定會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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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這也表示目前董事會成員決議處分大同重要資產芙蓉大樓顯然有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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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不適格。欣同投資顧問法定代理人林宏信(左起)、三圓建設董事長王光祥、新大同投資顧問法定代理人楊榮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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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律師洪國誌昨天舉行記者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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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攜手要大同股東硬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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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揪反黑箱」為訴求。 記者張義宮/攝影 分享 facebook 林宏信昨日在記者會上拿出台北地院判決主文,指出去年5月11日召開的大同股東會,關於選舉「董事林蔚山、林郭文艷、張益華、陳守煌、蔡勝文、李龍達,及獨立董事蘇鵬飛、劉宗德、吳啟銘」之決議應予撤銷。 林宏信說,他在10月31日拿到台北地院判決主文,決議應予撤銷用通俗的話來說,即「當選無效」。他並對大同公司派喊話:「不適格的大同董事會還要一意孤行、出售金雞母芙蓉大樓嗎? 有重大法律爭議的主要財產出售,大同洽尋的買家可以買嗎?」他強調,芙蓉大樓預估開發利益達240億元,公開標售價格絕對超過70億元,開放公開競標,價格更高,更有利大同股東。林宏信並認為,相關開發利益相當於大同一個資本額,開放公開競標金額超過大同旗下尚志資產的資本額、為大同資本額三分之一以上,「這不是主要財產,什麼是主要財產?」【記者黃阡阡/台北報導】三圓機構董事長王光祥近來備受關注的,並非地產本業,地產界人士說,王成功整合延宕20年的「正義國宅都更案」後,如今正介入大同經營權爭奪戰。雖外界曾質疑王光祥買進大同股票,主要放眼大同位在北市的精華土地及不動產,但王光祥強調,未來會以「全方位檢視經營項目,把大同招牌擦亮」為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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