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早上7點到8點間,
,於延吉街、愛國東路、瑞安街、林森南路及紹興南路等18路段停車的民眾,
,若收到繳費期限為「101年12月24日」的停車收費單,
,不用繳費。 北市府停管處表示,
,開單的國雲公司將全額負擔357位車主總共6000多元的停車費。 停管處長張哲揚表示,
,依規定,這些民眾無須繳納停車費。若想確認是否車主之一,可電洽服務台(2726-9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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