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最近流傳本月20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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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執法重點在走路不靠右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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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罰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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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起行人恐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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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後要怎麼走路?」、「要逛左邊商家不行嗎?」台中市交通大隊強調這是10多年前錯誤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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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法規從未規定走路一定要靠右邊,只要「靠邊走」就行。
這封網路訊息,似乎是好心提醒大家,內容寫著「本月20日起,交通警察重點工作之一,走路未靠右邊罰600元」,還提醒要大家轉寄給朋友。網路訊息一出,有人到處打聽是否屬實。
台中市警局交通大隊執法組長毛國匡說:「這是10多年前網路謠言,怎會現在又傳出?」不知為何最近又被轉貼,呼籲民眾不要被騙。
毛國匡表示,國內交通法規至今都未規定行人走路要靠右邊,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只要求行人應「靠邊走」,但教育交通安全教學手冊在33年前宣導靠右走,讓國人無形間已養成行人與車輛同向走的習慣。
交通部道安會報曾建議,應宣導改變國人靠右走觀念,反應面向來車方向,也就是靠左走,才能看見對向車輛,走路反而比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