攤販竊電觸電 高市府判賠128萬

45歲陳姓婦人在六合夜市擺攤,

Free Slot Machine Game malaysia

,私自接高雄市政府路燈的電營業,

代書融資

,觸電受重傷;她向高市養工處求償,

杏仁薄紙脆片

,一審法官認為養工處沒確實巡查且須負責,

汙水下水道工程

,判她勝訴,

抽水肥

,獲賠128萬元。
高市養工處主秘張恩成表示,

室內裝修台北

,會等收到判決書後,

溪頭推薦住宿

,針對判決內容討論,再決定要不要上訴。他指出,部分夜市攤商偷接路燈電源供附近攤商使用,但目前還沒找到「竊電元凶」,當初已經把維護工作發包給廠商負責,意外發生後,已拆掉偷接的插電座。
高雄地院法官審理認為,養工處雖然已經發包給廠商,但路燈是公共設施,養工處是管理機構,需負維護和管理的責任,姑且不論攤商是否偷接電,但養工處沒巡查到攤商竊電,也有疏失。
陳姓婦人表示,自己販售冷飲,每天營業前都要先將電線拉到路燈旁的插座插上,3年前某天她將插頭插進插座時,碰到路燈桿漏電,導致她觸電,造成缺血性腦病變、肺炎等傷勢,在加護病房住了10天,出現腦損傷、失憶症候群,到現在都還在復健。
法官傳喚台電人員作證,因路燈底座有2條外接電線漏電,導致路燈桿成為帶電體,造成陳婦受傷;裁定高市養工處需負責。,

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 , , , , , 。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

回應已關閉。



關鍵字達人
專業社群行銷
排名系統
社群行銷達人
關鍵字廣告
台中網頁設計
行銷達人
網路行銷顧問
SEO優化
主機代管
網路代銷
客戶管理系統建置
粉絲團經營
FB粉絲團經營
網路行銷
關鍵字如何操作
網站優化
專業社群行銷 台中
專業網頁設計
產品代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