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東縣廖姓男子先前以妻子楊女名義購屋,
購物網站租用
,前年廖因病殘廢,
行銷達人
,楊卻帶孩子領走他戶頭裡的現金,
租車網
,離家出走,
起司豬排
,事後又意圖賣房子。廖擔心流落街頭,
網路行銷
,向法院興訟爭取房產,
網站優化
,一審敗訴、二審勝訴,案件仍可上訴。
廖姓男子表示,前年他以妻子名義購屋,事前他向母親借30萬元、弟媳借20萬元,其他則以貸款支付;但購屋半年後,他因腦溢血中風重殘,妻子不但沒照顧他,反而在1個月內帶孩子回娘家,然後領走他帳戶裡的50萬元現金,讓他心灰意冷。
廖姓男子表示,他後來聽說妻子連他現在住的房子都想賣掉,他決定爭取房屋產權。
楊姓婦人表示,購屋貸款共300萬元,她是連帶保證人,廖男前後只付了40萬元,為不讓孩子背債,才想賣掉房子,如果不賣房子,也希望留給孩子;事後楊婦已籌款清償尚未繳納的貸款近28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