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泰國工作的男子蘇煜庭,
醉雞料理
,見台商鄧岦承財力不錯,
彌月蛋糕
,與綽號「張董」男子,
好吃小菜
,假扮泰國警察「逮捕」,
造型蛋糕
,勒贖五千萬元泰銖,
泡菜料理
,並用熱熔膠條抽打生殖器、香菸水灌鼻孔、電擊等手法虐待鄧岦承,南投地方法院昨天判決蘇男14年10個月,褫奪公權9年。
這起泰國綁架案,發生在98年底,鄧岦承跟友人在泰國曼谷住處聊天,蘇煜庭的泰籍同謀佯裝警察,用音樂太大聲為由銬住兩人,再以查獲含有毒品的香菸,拘留在他處,並要求泰銖二十萬交保金。
兩人打電話向自稱在泰國實力良好的「張董」求救,張董佯裝交涉,卻又說他們的友人,指控兩人涉嫌販毒,又要求五千萬泰銖當贖金,鄧岦承才知道被朋友設計綁票。鄧岦承和「張董」討價還價,被綁期間,泰籍嫌犯就用熱熔膠條抽打鄧岦承生殖器,還用香菸水灌鼻孔、電擊棒電擊凌虐,口中不斷說「Money」逼迫鄧岦承付款。
鄧岦承心生恐懼,與「張董」協商付贖金三千萬元泰銖,由蘇煜庭陪同家屬到銀行提款,由於在台家屬已向刑事警察局報案,家屬進入銀行後就受到保護,泰國警方也救出兩名人質,並逮捕擄人勒贖嫌犯。
全案經南投地方法院判決蘇男14年10個月,褫奪公權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