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麗華指保護令不能保護家暴婦女。 本報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 屏東縣議員宋麗華因長期遭另一半蔡豪家暴而聲請保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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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料蔡豪疑三番兩次騷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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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找鎖匠企圖開鎖、在自家門前搭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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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飽受壓力的宋麗華昨怨:「空有保護令卻不能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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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未積極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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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個過程對遭受家暴的婦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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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直就是折磨」。高雄仁武警分局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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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豪雖在6月8、9、10日去宋住的別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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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人並未碰面,且是宋請管理員代為報案,蔡出示租賃契約,依法蔡仍有權使用這間別墅。至於蔡豪雖找人開鎖進庭院搭帳篷,並未違反緊急保護令對當事人有精神、身體或經濟上的騷擾或跟蹤,只能勸離;對宋認為遭到騷擾,再度控告家暴,警方也只能依規定受理,傳喚蔡說明,非毫無作為。前立委蔡豪昨天也發聲明稱,找鎖匠是要進屋拿私人物品,同時要向宋麗華表達歉意,自家門前搭篷也是情非得已,因當天剛好下大雨,他還是希望與妻子重修舊好,他也強調,這只是單純家務事。宋麗華表示,自從4月底聲請保護令至今,她至少又報案了3次以上,「這樣的精神騷擾,真的會讓人瘋掉」,最讓她忿忿不平的是高雄警方沒有積極作為,認為她身體未受傷,殊不知「精神凌虐才是最可怕的」。宋麗華說,家暴過程中,她的身分不是民意代表,而是一個受害婦女,需要被保護,對方的言語威脅也一直都在,但警方並沒有積極保護,這樣的保護令及執行方式,效果在哪裡?屏東縣政府社會處建議受暴婦女可先向家暴防治中心律師諮詢,了解保護令實質內容及自己權益,同時與社工討論,才不會一直鎖在自己的恐懼中,現行保護令雖是民事保護令,仍具有預防再犯,讓當事人免於恐懼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