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歲的賀姓女子因販賣海洛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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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宜蘭地方法院判刑7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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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聆判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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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具保停止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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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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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竟當庭辱罵、出言恐嚇審判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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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宜蘭地方法院再依侮辱公務員、恐嚇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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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處拘役75日,可易科罰金合計7萬5千元。
賀姓女子販售一級毒品海洛因,被羈押在台北女子看守所;今年6月24日,宜蘭地方法院開庭宣判,她出庭聆判,黃姓審判長朗讀判決主文後,諭知退庭。
賀姓女子當庭要求具保停止羈押,但黃姓審判長諭知還押,賀女不滿,以台語三字經大聲辱罵,還恐嚇「我記得你,你就不要讓我有出去的一天」,經宜蘭地院函送宜蘭地檢署偵辦,再判處罰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