罹患腦瘤的邱姓女子車禍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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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天惡化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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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後過世。家屬指車禍造成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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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請賠償160多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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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醫院鑑定邱女是腦瘤病情惡化造成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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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車禍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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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僅判賠800多元的醫療費。
林姓女子去年5月間開車行經台南市金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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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變換車道不慎,後方騎機車的邱姓女子閃避不及撞上,邱女再撞路旁轎車,造成腦震盪及身體多處挫傷,不過,到醫院敷藥後就回家。
但隔天邱女身體不適,送醫急救,發現是腦部的惡性腫瘤發作,病情惡化,數日後動手術,卻造成偏癱,需人照護,同年11月過世。
家屬認為,邱因車禍而腦震盪,若無腦震盪就不必開腦,仍可正常上班,卻因切除腫瘤,造成偏癱,因此林女的過失和邱的死亡有關聯性,訴請林女賠償166萬元,
車禍和邱女的死亡是否有因果關係?法官請奇美醫院鑑定,認為邱的腦瘤惡化是疾病引起,非外傷造成惡化,且腦瘤偏癱與頭部外傷關聯性低;法官認定,邱非車禍造成外傷、偏癱而死亡。法官判決林女只需賠償邱女車禍當天的就醫費用800多元,但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