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低碳城市自治條例引起軒然大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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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意反彈下無人敢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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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追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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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府、議會應各打50大板;明明頗具爭議的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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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政會議輕率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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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到議會也無人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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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會雙方只顧預算角力與折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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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卻忽略人民最關切的民生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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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怪不論市府執政、或議員的監督,都讓市民「無感」。
低碳城市自治條例其實有多項新規定影響民生至鉅,其中限制燃油機車進入公告區域只是一項,另從燒紙錢管到工廠用電、全面禁用保麗龍餐具;這些與人民生活習習相關的條文,不論市政府或市議會都未見關切,沒有經充分討論、倉卒過關的結果,就是錯誤百出,甚至引起誤解、反彈。
反機車事件雖是一場誤會,但也曝露市府、議會對自治法規訂定和審查欠缺嚴謹與周延性;法令中未明確公告區域,如何推行? 先搶訂7、8年後的政策,改朝換代下是否還能實施?
自治條例須經議會法規委員會與大會的把關,委員擅自修改出有爭議條文,送大會也無人提異議、照案通過,事後再來要求市府澄清,件法令人瞠目結舌。市府與議會都未盡責,誰來替人民權益把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