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錄自問自答 監察院糾正中台市調處

調查局台中市調查處偵辦立委林正二前辦公室主任徐文保貪汙案期間,

妖怪村附近住宿

,被檢舉未依業者趙健達實際口供製作筆錄,

創作

,部分筆錄甚至形同自問自答,

餐飲設備

,違反刑事訴訟法規定;監察院認定台中處有四項重大違失,

新竹通馬桶

,提案糾正,

異位性皮膚炎

,移送法務部督促改善。調查局最近針對此案特別舉辦廉政講習,

公仔設計

,要求辦案人員製作筆錄務必依照程序。據調查,

商標申請

,徐文保擔任親民黨立委林正二辦公室主任時,

垃圾清運

,利用立委名義向中央單位申請補助地方建設款的機會,

相親聯誼

,與多位鄉鎮長及承包廠商串通,收取設計標四成及營造工程標二成五的回扣,二○○九間因業者趙健達及其同居人吳夏萍自首,隔年由台中市調查處偵辦。監察院事後接獲陳情,指台中處調查官偵訊趙健達涉及花蓮市公所等案時,未依實際詢答製作筆錄,部分問題趙只答「嗯」、「對」或點頭,筆錄卻記載趙對案情的完整回答,甚至出現未實際答詢,卻將其他人筆錄內容記載為趙的說詞。此外,台中市調處二○一一年四月十九日借提趙健達時,有調查官在筆錄製作前先與趙「溝通」,將擬好的題目給趙過目,要求趙勾勒回憶作答;監院調查雖未發現調查官指示趙為特定題目作答,但糾正文指出,詢問前與當事人「溝通」已有不當,容易產生勾串證人爭議。隔周再次偵訊趙健達時,調查官先擬妥題組與回答內容,詢問人雖就部分細節向趙確認,筆錄大部分內容卻幾乎是詢問人自問自答,趙詢問結束離開詢問室時,筆錄製作人又將筆錄交給其他辦案人員修改補充,一小時後再要求趙返回簽名,明顯違反筆錄製作程序。徐文保與時任屏東縣崁頂鄉長鄭志成、彰化縣二水鄉長許文耀因被控收賄,一審判徐十八年,鄭十年六月、許九年、趙健達等業者二年以下徒刑,徐上訴最高法院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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