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大台文系副教授蔣為文未能通過教授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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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繼黃春明演講事件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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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使出抗議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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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提起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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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疑不是成績計算的量化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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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遭評審動手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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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成大准予升等。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台南庭以成大並無違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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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駁回請求。
成大主任秘書陳進成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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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個教授升等作業,本來就依照規定與程序,沒有違法。蔣為文認為是「官官相護,判決偏袒官方」但不準備再上訴。
2011年5月間黃春明到台灣文學館演講,蔣為文不認同黃的台語文寫作方式,在場內舉海報抗議,造成黃口出髒話,被控公然侮辱。台南高分院雖判決免刑。但此一台語文寫作方式之爭,也在台文界引起爭論。
同年間成大台文系辦理副教授升等教授,蔣也提出申請,該系依成績高低,蔣為第三順位,但因名額只有兩人,因此沒有推薦蔣。蔣不服,申訴未果後,提起行政訴訟。
蔣為文質疑台文系限制教授升等名額,不符合法律保留及比例原則;蔣認為,他經系教評會初審通過,卻未獲推薦,不合法定程序。蔣以系教評會4名委員中,有3人曾因黃春明演講事件和他發生爭執,認為評審時可能會對他不利,卻未主動迴避。蔣強調,連續7年來,獲國科會補助金額,及研究評比,他都第一,理應獲得研究成績最高分,質疑如非量化有問題,就是遭評審做手腳。
法官認為,教師升等設定人數上限未違法;3位委員和蔣無親屬或利害關係,無須迴避。法官認為,3位委員曾與蔣有爭執,僅是個人意見表達,難認有利害關係,擔心會偏頗,是蔣的主觀見解。
法官表示,蔣有研究績效,但和教師升等的特定著作審查成績計算方式不同,因此沒有關聯性,無從比較。法官認為,系教評會審查程序、判斷、評量,並無違法,因此駁回准予升等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