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姓男子借弟弟一百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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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弟沒還錢就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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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拿本票聲請強制執行。弟弟的女兒提告主張債權關係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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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說伯父在她父親過世出殯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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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沒裝錢的白包羞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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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見伯父為人。新北地院調查後認定債權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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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余勝訴。
余姓女子向新北地院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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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父提出存摺裡有兩筆領錢交付父親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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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當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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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債權並不存在。希望法官判決撤銷伯父所提的強制執行,並塗銷抵押權設定登記。
余姓男子抗辯,他瞞著妻子借錢給弟弟,不敢四處張揚;前年弟弟仍在世時,他就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有些親戚知道這筆債。他顧及弟弟一家人生活,原本不願為錢的事對薄公堂,但這筆錢借了好幾年,該還的總要還。他強調,包沒裝錢的白包是希望藉此提醒弟媳和姪女解決債務,絕非羞辱。
法官認為,有本票及抵押權設定契約書等證明,確認借款存在;余的姪女未拋棄繼承,依法得繼承父親債務。另依常情,余不至於故意捏造不實債權欺騙弟媳及晚輩,若非弟弟欠錢未還,也不至於在弟弟告別式上故意包未裝錢白包,判決余的姪女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