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秘書長陳威仁昨天針對義美食品原料過期事件表示,
,行政院消保處認定義美以過期原料製造,
,就是不當得利,
,因此與義美接洽,
,義美為了顧及長期商譽,
,願拿出一千五百萬元,
,捐給消保公益團體。 行政院消保處長劉清芳也說,
,消保處與義美聯繫後,
,若消費者持有相關發票,
,證明購買產品,義美也同意退費。,
回應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