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採購案未足額進用原民須繳代金 合憲

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及政府採購法規定,

雷射打標印字機

,政府採購得標廠商必須雇用一定比例的原住民,

花蓮火車站附近民宿

,否則必須繳納代金給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會的就業基金;司法院大法官認為,

噴字機比較

,相關規定在促進原住民就業,

除臭劑

,維護重要公益,

純天然椰子汁

,並未過當限制營業自由,

輸出

,昨天作出第七一九號解釋宣告有關規定合憲。
不過,

SEO優化

,大法官也認為,

禮車

,如果公司所需繳納的代金超過採購金額,應該要有適當的減輕機制,主管機關應就此盡速檢討改進。
本案是由興農、壹傳媒、蘋果日報、台灣高鐵等公司聲請釋憲,他們都參與政府採購案,但在得標後履約期間未依規定進用一定比例的原住民,得繳納五十餘萬元至四百餘萬元不等的就業代金。四家公司都認所繳代金太高,提起行政訴訟敗訴後,聲請釋憲。,

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 , , , , , , 。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

回應已關閉。



關鍵字達人
台中網頁設計
網站優化
台中網路公司
專營FB粉絲團
客製化網站
關鍵字如何操作
專業社群行銷 台北
產品代銷
客戶管理系統建置
網域申請
客製化網頁
網路行銷顧問
專業社群行銷
SEO達人
粉絲團經營
網路行銷
台中關鍵字優化
FB粉絲團經營
網站排名如何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