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結婚二十多年的H女士來信說
在婚姻的前半段爭吵不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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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都要先生賠罪讓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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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能解她怒氣。跋扈了好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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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去年生了場大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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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先生有機會說出心裡話:他是C肝帶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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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忍受太太的壞脾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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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心如果自己病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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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不會如他般細心照顧他,所以希望爭取她首肯放手,讓他找個相知相惜的伴侣。她的戶頭有他一半的財產,他也保證一樣會照顧她到老。
她想事實上應該沒有所謂「相知相惜的伴侶」,所以一時心軟默許了他。誰知他最近竟告訴她,已找到這個人,對方愛他,離不開他;她能放手,而他也能信守承諾,一輩子照顧她嗎?
A 我的意見
我首先要說的是,如果真的離婚,前妻絕對沒有權利要求,更無法保障前夫會信守承諾,永遠像過去那樣照顧她。即使他有心信守承諾,屆時他的合法妻子會准許嗎?這種事用半邊腦袋就可以想清楚。
他的所謂「相知相惜的伴侶」,原來是自營工廠的得力助手:離婚的外籍新娘,面貌姣好,身材豐滿嬌小。我猜想近水樓台,他早就屬意伊了吧!雖然結論也不能完全怪他,但我懷疑他早有圖謀,只是藉機會告知她,希望和平分手,也算是有良心的了。
現在問題全在她的決定,我不會貿然向H女士保證,離婚後她仍可享有被照顧的權利(既然離婚,就別為難他了);但以H女士的個性,真的可以放手嗎?如不放手,夫妻的感情回得來嗎?畢竟都已有個勁敵在眼前了。
要不要離婚、能不能離婚,全在兩人身上,雖然出爾反爾不太好,但勸沒有決心離婚的人硬離也難。不知H女士夫妻有沒有孩子?難道不該問問孩子的意見?
@寫信給廖輝英:glory2828@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