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過勞昏迷3年 丈夫訴請離婚判准 | 法律前線 | 社會 | 聯合新聞網 買東西RSSApp粉絲團我的新聞udn family搜尋時尚汽車NBA台灣遊戲國際鳴人堂新鮮事部落格全部願景新聞財經噓新聞時尚汽車NBA遊戲國際鳴人堂新鮮事部落格元氣話題讀書吧讀小說知識庫電子報基金房地產影音售票網外貿網買東西有設計有行旅捷客聯合文學聯經出版世界日報App 即時熱門要聞娛樂運動全球社會產經股市健康生活文教評論地方兩岸數位旅遊閱讀雜誌時尚汽車購物國寶牛樟芝 重案追緝 意外現場 利字當頭 法律前線 冷暖人間 社會萬象 網搜熱話題 udn / 社會 / 法律前線相關新聞夫在偷腥妻皮包藏錄音筆蒐證 法官認具證據能力尹清楓案 軍火商金知文病逝不起訴戰車墜溪轉彎角度不足 駕駛兵被訴妻過勞昏迷3年 丈夫訴請離婚判准分享分享分享留言列印A-A+2016-12-24 18:29聯合報 記者鄭惠仁╱即時報導WhatsApp 曹姓女子因為過勞昏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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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腦部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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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今未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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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張姓男子以妻子結婚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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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搬到北部與他同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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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是留在娘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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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娘家的家計、房貸努力;妻昏迷後娘家反而要他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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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擔開銷。他認為婚姻已有名無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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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請離婚,法官認為曹的過勞昏迷與丈夫無關,判准離婚。張姓男子指稱,2012年間結婚,但婚後妻子需負擔家計,繳納娘家的房貸,因此仍留在台南工作,未北上和他同住。2013年9月間妻子因長期積勞成疾,下班途中昏迷,治療後仍昏迷至今。他說,鑑定後認為腦病變,回復的可能性很低。他主張,妻子健康時娘家阻止她北上同居,病倒後呈植物人後卻要他接回照顧;他說,妻子有300多萬元存款,事故發生後,娘家共提領近280萬元,又要他給付扶養費、醫療費。但他工作不穩定,要照顧兒子又要扶養父母,負擔沉重,任何人處在這種狀況,都難以維持無實益的婚姻,訴請離婚。一審判准離婚,曹上訴。曹的家人指出,曹經照顧後已有改善,復原有望,張卻選擇放棄對婚姻的承諾,顯然可歸責的責任較大,請求離婚無理由。法官認為,診斷證明書記載曹女因中樞神經系統損傷而意識不清,顯然已無經營婚姻共同生活的能力,而且回復的可能性很低。曹罹病前,夫妻就分處南北,罹病後也未能繼續同居,因此兩人的婚姻已產生破綻。由於曹的家人無法舉證曹女罹病是因丈夫在台北工作所致,判准離婚。仍可上訴。女子因過勞成疾而昏迷迄今,丈夫訴請離婚,台南高分院判准。圖/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