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嫁殺人犯 3年後…訴請離婚

蕭姓男子三年前因殺人被收押在台中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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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緒激動想自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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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友為安撫他而嫁給他;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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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獲交保卻棄保潛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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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受不了死者家屬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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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請離婚判准。
蕭姓男子二○一○年三月間與女友去夜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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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女友的車被高姓男子的車輛擋住而起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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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男持刀猛刺對方十三刀致傷重不治。案發後,蕭男主動至警局自首;據指出,女友多次到看守所探視他,後來受他「深情」感動,當他被羈押時,仍不顧親友反對嫁他,最後換來一場空。
蕭妻說,丈夫交保後就未回家共同生活逃逸至今,死者家屬曾到家抬棺抗議,新聞大幅報導後「我無法承受這種壓力」,兩人當初在看守所內結婚,現在她已不想再繼續維持這種精神虐待的婚姻。
蕭姓男子(卅四歲)持刀殺人,一審判刑十五年,合議庭裁定廿萬元交保,上訴二審後,蕭潛逃失蹤,台中高分院前年六月通緝;死者家屬不滿,曾抬假人到台中地院前抗議,也曾到蕭妻住處抬棺、撒冥紙。
蕭妻說,婚前交往時感情很好,後來他殺人,法官裁定羈押看守所,丈夫被關情緒不穩鬧自殺,她為了安撫丈夫並符合收容人接見規定,二○一○年五月兩人在看守所結婚。
「婚後沒多久,丈夫性格大變」,蕭妻說,她常到看守所會面,丈夫提無理要求,若不順其意,當場大聲喝斥辱罵,長期下來,她身心備受煎熬。
蕭妻說,丈夫獲交保後,只聯絡她要求代為籌卅萬元賠償死者家屬,就願意離婚,可見丈夫已無維繫婚姻意願。
法官說,二人婚後從來沒有共同生活,婚姻中夫妻彼此扶持之特質蕩然無存,經長期分離,已無情感,二人只存夫妻之名,而無夫妻之實,因此判准二人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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